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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平湖市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8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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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2022学年师资需求,现将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下同)。

4.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7月6日至2004年7月6日期间出生)。

5.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要求省户籍或省生源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要求平湖市户籍或平湖市生源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2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名单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2.其他历届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其中: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可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3.其他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2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生源范围界定: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6)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7)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并拥有大专(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不作要求)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中国平湖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起至2022年7月9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

(2)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可提交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扫描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运动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6)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资料。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9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年7月6日9:00—2022年7月9日16: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报名人员在2022年7月12日—7月13日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zp.phedu.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小学全科及学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学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5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6比例、3~4名的按1:3比例、5~6名的按1:2比例,7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面试(试讲)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在中国平湖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六)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2年8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7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拟录用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6.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

9.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10.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2022年6月28日平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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