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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生态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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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嘉兴港区生态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合同制)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要求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将以上信息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365873339@qq.com。

2.嘉兴港区辖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村社区聘用合同制人员、嘉兴港区国有企业在编员工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以及工作经验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除对提供材料核实外,可根据需要采用电话、面询等方式。

2.入围考试的人选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为100分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招考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合格分为80分,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到入围分数的不予递补)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不带入考察分数。

考察对象中,考察分数合格但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经本人同意后列入储备人员,储备期为1年。储备期内经双方协定可将储备人员直接聘用为相关合同制岗位人员,双方未明确协定情况下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体检

根据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仅限进入考察的人员)。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化工人才网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或嘉兴“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本次招聘工作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5537062)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其他相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须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相关程序,招聘单位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573-8553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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